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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
經過香港出口印度尼西亞FORM E做未加工證明
發布時間: 2023-04-16 08:52 更新時間: 2024-11-21 09:08

出一批貨到印度尼西亞,貨是從廣州黃埔港發出經香港轉運的,我們提供給了FORM E原產地證給客戶,但是客戶還要相關部門出具的經香港轉運“未再加工證明”certificate of non-manipulation,如何申請“未再加工證明”certificate of non-manipulation,申請需要哪些資料?


一、如何申請經過香港出口印度尼西亞FORM E做未加工證明

貨物經過香港轉運,就做香港中檢公司出具的未加工證明,經過香港轉運的,進口人應按照以下規定提交中轉確認書或未再加工證明:

1、對于在香港或澳門中轉的非集裝箱運輸貨物,以及中轉期間非因預檢驗開箱的集裝箱運輸貨物,應提交香港或澳門海關簽發的中轉確認書。

2、中轉期間進行預檢驗的集裝箱運輸貨物,應提交中國檢驗(香港)公司或澳門中國檢驗公司簽發的未再加工證明。  

3、對于中轉期間未開箱的集裝箱運輸貨物,應提交香港或澳門海關簽發的中轉確認書,或者中國檢驗(香港)公司或澳門中國檢驗公司簽發的未再加工證明。


二、申請原產地證FORM E未加工證明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提供FORM E正本原件或者掃描件、商業發票、提單,正常辦理時間是2-3個工作日出單。


三、未加工證明需要辦理多少份

1.同一批次的中轉出境貨物只能申領一份《未再加工證明》。同一份原產地證據文件項下貨物分批出境的,可根據需要申請多份《未再加工證明》,貨物總數量不得超過原產地證據文件所列明的數量。

2.已簽發的《未再加工證明》,申請人要求更改內容的,應當持原簽發的《未再加工證明》向香港中檢公司提交更改申請,并退回原簽發的《未再加工證明》。



近年來,香港與印度尼西亞的貿易聯系日益密切。而對于印度尼西亞進口商而言,在進口某些未加工的原材料時,需要提供未加工證明以減免進口關稅。這時,經過香港出口再到印度尼西亞的方式就顯得尤為方便。供貨商將貨物從中國出口到香港,并在香港出具FORM E未加工證明。因為香港與印度尼西亞有著緊密的經貿關系,所以在貨物準備進口印度尼西亞時,需要提供香港出具的FORM E未加工證明即可獲得關稅優惠。


這樣的方式有以下幾個優點:首先,不僅可以減免關稅,還可以縮短貨物運輸時間,節省成本。其次,香港的通關速度快,辦理手續簡單,更有貿易保護法案保障進出口商權益。*后,香港的出口商也能從中受益,因為他們的原材料可以通過香港便利地進入印度尼西亞市場,拓展其貿易渠道。

需要注意的是,FORM E證明需要在指定時間內提交申請,且內容要求嚴格,因此建議咨詢專業的物流公司或報關行。

通過香港出口印度尼西亞FORM E做未加工證明是一種便捷而有效的貿易形式,對于進口商和出口商都有著積極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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