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線留言 聯系我們
關注微信
手機掃一掃 立刻聯系商家
全國服務熱線13682552397
公司新聞
辦理出口印尼未再加工證明-簡單便捷
發布時間: 2023-07-13 09:50 更新時間: 2024-11-23 09:08

我們提供辦理印尼未再加工證明的相關服務,旨在幫助您確保出口貨物的原產地合規性,歡迎來電咨詢!未再加工證明是簽發在原產地證上的附加聲明,證明貨物在停留或轉運期間未經過任何加工處理。這是一項重要的要求,特別適用于與我國簽訂雙邊協議并接受香港中檢公司或澳門中檢公司簽發未再加工證明的國家、地區或區域性組織。


一、辦理印尼未再加工證明需要的資料:

1、產地證正本;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商業發票;


二、辦理印尼未再加工證明的流程:

1、準備必要的資料,包括原產地證和貨物信息;

2、與指定的中檢公司聯系,提交申請;

3、中檢公司進行審核,并在原產地證的簽證機構使用欄加注未再加工證明的聲明;

4、簽署人手簽并注明加簽日期,加蓋中檢公司的印章;

5、完成辦理過程,獲得辦理印尼未再加工證明的原產地證;


三、辦理印尼未再加工證明的時間:

辦理印尼未再加工證明的時間因實際情況而異,一般需要3-5個工作日。具體的辦理時間可向我們咨詢或與指定的中檢公司進行確認。


四、辦理印尼未再加工證明的定義:

印尼未再加工證明是一份附加在原產地證上的聲明,證明貨物在香港或澳門停留或轉運期間未經過任何加工處理。該證明是確保貨物符合原產地要求的重要文件。


如有其他關于“辦理印尼未再加工證明”的疑問或需辦理相關業務,歡迎微信或來電咨詢。我們愿意提供幫助,并確保您的貨物原產地合規。

聯系方式

  • 電  話:13682552397
  • 業務經理:龍唯
  • 手  機:13682552397
  • 微  信:13682552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