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蓬電子貨物跟蹤單(BIETC/BIC/CRN) 是出口加蓬的必要文件,根據加蓬相關法令,自2007-09-01日起,發貨至加蓬的貨運都必須申請貨物跟蹤單(BIC/CRN)。如果出口企業沒有申請此貨物跟蹤單將視為觸犯加蓬的條例或者在開船后5個工作日內無法提供加蓬BIETC文件在海關目的港產生罰金以及貨物滯留海港。辦理加蓬(BIETC/BIC/CRN)電子貨物跟蹤單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請表、提單格式件、商業發票、報關單、海運發票以及裝箱單等材料,1-3個工作日辦結。
一、什么是加蓬(BIETC/BIC/CRN)電子貨物跟蹤單自2010年1月1日起,加蓬共和國實行新的BIC,并更名為BIETC。加蓬(BIETC/BIC/CRN)是貨物電子跟蹤單或貨物電子跟蹤號,BIETC是法BORDEREAUD’IDENTIFICATION ELECTRONIQUE DE TRACABILITE DES CARGAISONS的縮寫,BIC是法文BORDERAU D’IDENTIFICATION DES CARGAISONS 的縮寫,CRN是英文CARGOS TRACKING ELECTRONIC SYSTEM NOTE的縮寫,BIETC,BIC以及CRN三者都是指同一個文件,可統稱為ECTN文件,其有效避免了貨物走私以及非法偷逃關稅等不法行為。 加蓬(BIETC/BIC/CRN)電子貨物跟蹤單樣本如下:
2017年5月20日起,船東要求根據加蓬海關的要求,企業必須在裝船前遞交含有有效BIETC號碼的補料,若沒BIETC號碼,船司將有可能不予上船。該號碼需在船開后5日內予以生效,并及時提供生效后的BIETC文件至當地客戶服務部做鑒定,鑒定有效后方可領取正本提單。如果您在船開后5日內無法提供有效的BIETC文件,會因此而產生目的港海關罰金。
二、辦理加蓬(BIETC)的材料企業在辦理前的需要準備以下的必要材料,
1、申請表格 (ECTN APPLICATION FORM);
2、草本海運提單(DRAFT B/L COPY);
3、已蓋章的裝箱單掃描件(Packing List);
4、已蓋章的商業發票掃描件 (Commercial Invoice);
5、已蓋章的運費發票掃描件(Freight Invoice);
三、怎么辦理加蓬(BIETC)電子貨物跟蹤單1、填寫申請表格(ECTN APPLICATION FORM),并將材料遞交到機構或代理進行核實。
2、機構核實后根據資料的內容算加蓬(BIETC/BIC/CRN)的辦理費用并生成付款單,企業及時根據付款單匯款。
3、機構對企業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文件進行指導修改以及要求企業補充辦理的Zui終材料,文件無誤后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制作加蓬BIETC草本給企業進行確認。
4、企業確認草本后,代理或機構會系統上傳并提交目的港審批機構Zui終審核批復,目的港審批機構正常審批時效為2-3個工作日。
5、ECTN批復后簽發正本,將正本ECTN證書通過郵件發送至企業,企業轉發給貨船或者收貨人目的港清關使用即可。
四、辦理周期1-3個工作日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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